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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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校区 ‘音’为热爱,‘歌’汇青春”想唱就唱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3-10-24 点击量:

校区各学院团委:

为展现当代青年学子的青春活力和蓬勃朝气,丰富第二课堂活动,充实校园文化生活,为学生搭建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释放学生对于音乐表演的热情,营造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校团委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校区实际,决定举办“‘音’为热爱,‘歌’汇青春”想唱就唱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学生事务部

承办单位:大学生艺术团(武汉)

二、活动主题

‘音’为热爱,‘歌’汇青春

三、活动对象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要求

(一)曲目内容:内容健康,曲风积极向上,能够很好体现大学生的朝气与活力。

(二)演唱形式:比赛演唱形式不限。

(三)比赛要求:伴奏需消除原唱,未消除者视为不合规范取消参赛资格。

(注:为增强活动感染力,鼓励参赛选手自行组织亲友团来现场助阵)

五、活动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5日8:00至10月31日22:00,10月31日22:00后将关闭报名通道;

2.报名方式:线下摆点处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或关注大学生艺术团官方QQ:942252747,扫描海选群二维码加入群聊进行报名。(所有报名的选手均需加入海选群)

(二)海选:

报名的每位选手在海选教室中进行海选,各选手进行一分半左右的歌曲演唱。演唱完毕后,评审团根据选手的演唱表现进行判断是否进入初赛,最后选出20名选手进入初赛。

(三)初赛:

海选晋级的20名选手,按照赛前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一首完整的歌曲演唱。演唱完毕后,评审团根据选手的演唱表现进行现场打分,分数前16名的选手进入复赛。

(四)复赛:

进入复赛的16名选手,按照赛前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一首完整的歌曲演唱。演唱完毕后,评审团根据选手的演唱表现进行现场打分,分数前12名的选手进入半决赛。

(注:海选、初赛和复赛评审团由大学生艺术团派代表组成)

(五)半决赛:

进入半决赛的12名选手,按照赛前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一首完整的歌曲演唱。演唱完毕后,评审团根据选手的演唱表现进行现场打分,分数前5名的选手进入学期赛。

(六)复活赛:

半决赛淘汰的7名选手进入复活赛,复活赛共计两轮。第一轮按照赛前抽签结果,7名选手依次进行一首完整的歌曲演唱,演唱完毕后,根据评审团打分,分数前4名的选手进入复活赛第二轮。进入第二轮的4名选手,按照现场抽签结果,依次演唱一首曲库中的歌曲,曲库由观众通过线上投票的方式产生。演唱完毕后,由评审团根据其整体表演进行打分。分数第1名的选手进入学期赛。

(七)学期赛:

进入学年总决赛的6名选手,将进行共计两轮的演唱。第一轮按照赛前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表演唱(形式可有:乐队演奏、歌伴舞、帮帮唱等);第二轮按照赛前抽签顺序依次演唱一首完整歌曲。综合一二轮评委评分,计算出每位选手最终评分,评选出本次“‘音’为热爱,‘歌’汇青春” 想唱就唱校园歌手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分数前3名的选手将与下半学年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选手一同进入学年总决赛。

(注:学期赛评审团由专业教师组成,得分采用百分制取平均分,计算分数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学期赛奖项设置:

1.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奖励办法:获得奖项的同学将获得由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学生事务部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品一份。


武管会学生事务部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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