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关于2022年寒假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区实际,经研究,现将校区有关学生离校及春季开学返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离校
1.本科生遵循“分批错峰、考完即走”的原则,不晚于1月8日离校;研究生不晚于1月23日离校。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晚于1月8日离校的同学(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必须办理延迟离校有关手续。
3.延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本科生须经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审核,学院汇总后于1月6日前报校区学生事务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留校;研究生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学院汇总后于1月6日前报校区学生事务部备案。
二、春季开学返校
所有学生必须等学校关于春季开学的正式通知发布后才能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返校,严禁私自或提前返校。
三、教育管理
有关学生寒假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的相关通知精神为准。有学生滞留学校的学院必须在学生滞留期间安排专人现场负责。
武汉校区学生事务部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