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校区各单位:
为确保武汉校区安全,建设平安长大,根据长江大学消防安全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先自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为:
1、规范使用各类用电器具,寝室、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做到人走电断,无明火。
2、认真检查各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做好统计,若存在问题请及时上报维修。
3、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的管理。
4、各学院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用电、旅游出行、预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5、做好自查报告,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后,将自查报告在2021年9月26日上午交往安全保卫中心。
二、2021年9月底由校区领导、安全与后勤保障部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将深入各单位对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提醒师生注意: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用电安全、人身安全、防溺水、防电诈、饮食安全。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