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全省学校传染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长江大学关于近期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其他校园多发易发传染病防控,确保校园安全、师生身体健康,从6月7日开始,武汉校区将实行来访人员申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因公来访人员(车辆)均需由接待单位申报;
二、所有因私来访人员(车辆)必须由校内亲属或相关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
三、《长江大学武汉校区来访人员(车辆)进校申报表》必须在来访的前一天16:30之前送至安保中心(一号楼北楼)审核,安保中心审核后将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四、门卫将根据安保中心提供的来访人员名单放行。
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