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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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来访人员履行申报手续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1-06-02 点击量:

校区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全省学校传染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长江大学关于近期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其他校园多发易发传染病防控,确保校园安全、师生身体健康,从6月7日开始,武汉校区将实行来访人员申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因公来访人员(车辆)均需由接待单位申报;

二、所有因私来访人员(车辆)必须由校内亲属或相关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

三、《长江大学武汉校区来访人员(车辆)进校申报表》必须在来访的前一天16:30之前送至安保中心(一号楼北楼)审核,安保中心审核后将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四、门卫将根据安保中心提供的来访人员名单放行。

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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