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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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1-05-25 点击量:

武汉校区各学院: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武汉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武卫生计生通[2017]13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防控学校传染病(结核病等)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健康管理保障工作,现将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工作制度做如下说明:

1.各院指定一名学生工作老师负责本院学生因病缺勤统计上报工作,各班指定一名负责统计上报本班因病缺勤学生的信息员。若学生因病缺勤或因病请假,必须填写《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每天中午12点前由学院负责老师在QQ工作群(群号1063782493)通过在线文档填报前一天的数据。

2.若发现因病缺勤的学生患传染病(结核病、麻疹、风疹、腮腺炎、水痘、流感、乙肝、乙脑、甲肝、疟疾、诺如病毒胃肠炎等),必须在2小时内直接报告校医院。

3.告知所有在校的学生如出现(发热、咳痰、咳血、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校医院就诊,并由学院负责老师填写《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上报。

4.加强因病休复学管理。因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休学后经治疗康复,须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传染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复学诊断证明,办理复学时,应将以上证明送至校医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学。


武汉校区医院

武汉校区学生事务部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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