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资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校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本制度适用于武汉校区后勤保障部采购所需的办公物资、水电材料、绿化药肥、保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的采购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物资采购应按照服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3、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物资采购、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采购服务工作。
5、需申购物资的部门填写《后勤保障部物资购置申报单》,要求内容详实,对拟购物资的用途、规格、性能、数量等要有明确说明,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6、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先审批后采购。
7、采购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由不少于两个采购人员共同参与。
8、一次性采购额度达到招标额度的,必须进行招标。
9、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资规格、价格、质量等负责。
10、若学校制定新的采购制度,则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