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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中十个法定时间的公告

作者: 发布:2016-10-20 点击量:

         按照区换届办《关于延期举行蔡甸区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的意见》的要求,根据《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区选举委员会批准,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从2016年10月21日延期至2016年11月12日,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中的十个法定时间作相应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代表选举日

    区选举委员会决定,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延期至2016年11月12日。
 
二、计算选民年满十八周岁的时间
    选民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准。本次选举中凡是公元1998年11月12日以前(含本日)出生的公民都具备选民的年龄条件(用农历计算的应一律换算为公历)。
三、公布选民名单的时间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本次选举公布选民名单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3日以前(含本日)。
四、选民资格申诉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以前(含本日)。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区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五、申诉人起诉和人民法院最后判决的时间
申诉人如果对处理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区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本次选举中申诉人起诉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以前(含本日)。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决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以前(含本日)。
六、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时间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本次选举中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以前(含本日)。
    七、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时间
    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7日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对经过预选确定的正式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顺序排列,按选区张榜公布。本次选举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为2016年11月5日以前(含本日)。
八、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投票地点的时间
    各选区应在选举委员会规定的代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本选区的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投票地点。本次选举中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投票地点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以前(含本日)。
九、停止对代表候选人介绍的时间
   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即可开展宣传、介绍候选人的活动,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本次选举中停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2日。
十、宣布选举结果的时间
投票选举结果应于当日宣布。本次选举中宣布选举结果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2日。
 
 
         武汉市蔡甸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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