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换届办《关于延期举行蔡甸区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的意见》的要求,根据《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区选举委员会批准,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从2016年10月21日延期至2016年11月12日,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中的十个法定时间作相应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代表选举日
区选举委员会决定,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延期至2016年11月12日。
二、计算选民年满十八周岁的时间
选民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准。本次选举中凡是公元1998年11月12日以前(含本日)出生的公民都具备选民的年龄条件(用农历计算的应一律换算为公历)。
三、公布选民名单的时间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本次选举公布选民名单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3日以前(含本日)。
四、选民资格申诉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以前(含本日)。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区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五、申诉人起诉和人民法院最后判决的时间
申诉人如果对处理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区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本次选举中申诉人起诉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以前(含本日)。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决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以前(含本日)。
六、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时间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本次选举中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以前(含本日)。
七、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时间
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7日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对经过预选确定的正式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顺序排列,按选区张榜公布。本次选举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为2016年11月5日以前(含本日)。
八、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投票地点的时间
各选区应在选举委员会规定的代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本选区的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投票地点。本次选举中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投票地点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以前(含本日)。
九、停止对代表候选人介绍的时间
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即可开展宣传、介绍候选人的活动,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本次选举中停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2日。
十、宣布选举结果的时间
投票选举结果应于当日宣布。本次选举中宣布选举结果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2日。
武汉市蔡甸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